2021年高教系列职称评审于2021年12月14日至20日进行第一次业绩公示,公示期间申报人员可完善原有业绩材料、对申报业绩级别认定进行申述、对漏审业绩进行申述、补充新的业绩(公示附件中亦有“补充大遵医范围内业绩”等字样,表明允许新增业绩)。两次公示分数有差距主要缘于以上四个原因。
2021年职称评审流程符合相关规定,如仍有疑问,请致电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,联系电话:28643423。